原标题:奔驰车主已和解,消费者保护应升级
■ 社论
为消费者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,是现代法治建设题中应有之义。也只有这样,消费者维权才无需当众哭诉、以闹取胜。
“大闹一场”后,西安奔驰维权女车主迎来了和解。据报道,4月16日晚,维权女车主和西安利之星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,内容包括更换同款奔驰新车,但依旧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;对该车主此前支付的1万余元“金融服务费”全额退还;赠送其十年“一对一”VIP服务;为其补办生日等五项,与该女车主之前提到的八点诉求部分对应。
经过一场舆论风波,奔驰女车主的维权行为终于得到了回报。
但一些余怒未消的网友对这一结果表示失望,认为奔驰女车主既然已被舆论视作“维权斗士”,就应该与西安利之星“死磕到底”。这无疑是强人所难。目前情势下,女车主做出的选择,相信都是经过深思熟虑,是基于理性评估后可以接受的结果。正如她所说,“以我个人能力推动到这一步,已经是成功了。”
外界完全没有必要因此事的标志性意义,就拿道德的高标去裹挟女车主的选择,将其推上替大众发声维权的前台。毕竟,她此次维权诉求的初衷,就是一个公平的说法、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,承载不了太过厚重的“代言人”之类期许。
而且,目前看来此事也还没有结束。双方和解只是个人层面上的,对于涉事4S店,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表态:该事件涉嫌的违法违规问题,仍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,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。而这无疑已经是此次维权事件更大范围内的“成功”了。
此事确实是一个女车主“闹起来”的,但这并不是无理取闹,而是穷尽了所有办法之后的无奈一“闹”,所以它才能引发共情,形成舆论情势,倒逼事件走向“成功”解决。
其哭诉维权让汽车销售行业长期以来的乱象得以周知天下。无论是卖已库存10个月的“去年款”、出事就拿“三包”搪塞,还是巧立名目乱收费,这些乱象绝非利之星一家。但此次事件让这些乱象得到了普遍关注,也不可避免地被置于法治视野下打量、评判。4S店们今后恐怕不得不对其“潜规则”有所收敛。
女车主也以其实际行动告诉所有消费者,维权要勇敢,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大品牌,遭遇不公就要敢于为自己争权益。而其遭遇也引发了社会对整个服务行业供给侧升级的关注,不仅是汽车销售业,旅游、酒店、饮食、中介代理等行业都不同程度面临着服务升级的问题,这也意味着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、法规需要优化升级。
当一个中产消费者放下体面,选择以非常规手段维权时,我们看到了消费者维权的弱势局面。因此,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成功,是弱势的消费者对强势商家的胜利,但这毕竟只是个案的胜利——最新消息显示,当女车主实现和解时,其他奔驰车主前往西安利之星要求退还“金融服务费”,却遭到拒绝;而几乎就在同时,郑州、深圳等地都有汽车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、无法实现诉求的消息。
事实上,任何典型个案都会抬高同类事件潜在的新闻报道门槛。今天奔驰女车主爬上车盖哭诉维权是新闻,明天发生的类似事件也能“搭车式曝光”,但到了后天,其新闻效应可能就已寥寥,而这就可能导致其他权益受损的消费者选择另外的极端方式去维权。
一个消费者侥幸维权“成功”,但我们也看到不少消费者却深陷维权泥淖而不能自拔,而这也正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和相关机制不够完备、力度欠缺的现实反映。以此而言,及早优化、升级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、法规,为消费者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,是现代法治建设题中应有之义。也只有这样,消费者维权才无需当众哭诉、以闹取胜。
(责编:王晴、胡挹工)